用人单位接收函 本文已影响 2.4W人 用人单位接收函 江西示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我单位同意贵院2012届学生汪XX于2012年3月至6月在我单位代课实习。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全称(盖章):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