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题材演讲稿

书记在党政治理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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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

书记在党政治理会讲话

  一、正视问题,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工作部署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工作机制,在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小金库”治理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仍然没能得到有效解决,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也在不断产生。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过高、使用效率过低,公务用车以下属企业名义上户、豪华装饰公务用车、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用公车办私事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的问题还需认真解决;一些单位对“小金库”的危害性还存在模糊认识,“小金库”设立更加隐蔽;少数行业和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背离了我们党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了改革发展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所以,我们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重要部署,认真开展好“四项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抵制和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确保干部安全、资金安全、工程安全。

  二、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四项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

  中央、省、州就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工作下发了相关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也印发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我们要结合巴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四项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一)纠建并重,有序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本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主要是针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六类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中央已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作了新的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把握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把握好登记自查环节。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逐项对照,实事求是地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登记自查面必须达到100%,严禁出现瞒报、漏报行为。二是把握好审查核实环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单位自查结束后要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不低于30%,确保严密组织,不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逐项检查,严格对照各单位提供的措施和指标,逐项督促落实。三是把握好纠正处理环节。各单位严禁擅自处理违规车辆。对自查和审查出的超标、超编公务用车,按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拍卖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对违反规定换车、借车的,报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换回、退回;对越野车、下拨和赠送的车辆,按照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纠正处理。在年底验收时,对不积极配合、隐瞒不报、纠正不及时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下发之后新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

  同时,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探索建立完善公务用车机制,重点建立和落实五项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编制管理制度。在审查核实工作结束前,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各单位要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总数和各单位配备标准。在重新核定编制和配备标准前,各单位一律暂停新购车辆。二是建立购置审批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务用车审批和公示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四是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回单位停放、节假日封存等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五是建立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公安、司法和纪检监察等行政执法机关要制定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对执法执勤用车的规范管理。

  (二)标本兼治,有序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县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共76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3个,500万元至3000万元的33个,1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上的40个。经项目建设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排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共发现问题82个,其中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18个,土地审批手续的17个,城乡规划管理的11个,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管理的34个,资金管理方面的2个。尽管通过多方努力,绝大多数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我们常抓不懈。

  今年,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格按照中纪委《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中纪发〔2011〕12号)精神,认真开展闲置土地、水利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市政建设项目、环保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在治理过程中,要注重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把握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和整改。对2011年新开工的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开工报告制度。对2011年以前审批的在建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坚决整改到位。二是把握好招投标环节的监管审查。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完善标前、标中、标后的监管办法,严肃查处规避、围串标、评价不公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把握好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遵循法定程序。四是把握好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一定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要进行跟踪审计,实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责。

  (三)突出重点,有序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治理“小金库”事关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我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各级各部门仍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认真总结、回顾前阶段工作,防止治理过程中出现“反弹”。今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要重点把握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把握好复查环节。由县财政局牵头,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2009年以来已列入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鼓励各单位自查自纠,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二是把握好督导抽查环节。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县“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各单位进行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这次督导抽查要重点关注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报社、杂志社和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供水、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的单位。三是把握好整改落实环节。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首先抓好201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并对今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对顶风而上、已查处但不认真整改的、清理后再次设立的,要追究责任、从重处罚。四是把握好机制建设环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县“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组织筹划各自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县民政局要牵头负责搞好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县国资局要牵头负责搞好非金融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县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四)统筹兼顾,有序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4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清理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结合,以党政机关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行为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虽然我县的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并不十分突出,但是随着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这些活动也有增多的趋势,我们既要充分发挥庆典、研讨会、论坛促进经济发展、弘扬先进文化、维护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又要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进行控制和规范,防止浪费人力财力,助长不良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对于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把握四点。一是要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主要包括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活动;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活动;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活动。二是严格庆典活动审批程序。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所属单位举办庆典活动,按归口要先分别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才能举办。三是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活动数量、规模和开支。举办经费要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列入公示范围,接受审计监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所属单位举办活动,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费用,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四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出席活动的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三、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今年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去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化和提升。县委、县政府已经下发了《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今天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又正式拉开了序幕,希望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抓住关键,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开展好金融行业、部分保险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今年的民主评议涉及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6家金融机构和人寿保险、太保寿险、人保财险、太保产险、中华联合产险等5家保险公司。这11家单位要积极参加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监督。县银监局、县保险协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管,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增强金融保险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大金融保险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

  二是开展好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基层站所“双十佳”活动。今年将在学校、医院、电力、石油、石化、通信、邮政等行业的所有窗口单位中开展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县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站所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参评站所和窗口要按照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从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服务质量、服务环境、长效机制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六个方面着手,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全面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是开展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去年全县民主评议参评单位,除参加今年评议的金融行业、部分保险行业外,其他各部门及行业均属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对象。这些“回头看”单位要按照《县纠风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县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参评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查找不足,改进作风,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明确要求,确保“四项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工作难度较大,必须加强领导、明确时限、严格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应有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四项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财政局设立了办公室;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监察局设立了办公室,具体承担“四项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搞好协作配合,推动“四项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于“四项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也要按照相关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班,确保工作责任到位、内部检查到位。主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全程参与,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专项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对本乡镇和本单位自查自纠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负全责。

  (二)明确工作时限。一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单位公务用车的登记自查和审查核实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对违规问题的纠正处理工作,10月至11月对纠正处理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并督促整改,12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二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7月底前,由县治工办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对2009年以来已纳入专项治理的80个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8月上旬召开一次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的专题会议,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三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在7月底前,必须完成全面自查和督导抽查工作。在8月底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整改落实。12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四是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在7月底前,各单位必须完成对今年所有已经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县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9月底前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2月底前完成全面总结评估工作。五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6月底前各参评单位要完成自查自纠,7至8月开展集中整改,9月进行集中评测,10月考核总结,公布考核结果。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按时足量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格执行纪律。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纪意识,做到上下步调一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各职能部门要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在检查过程中,要执行政策,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切实维护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同志们,深入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当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推进巴东科学发展、平安发展、加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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